“木兰有约”绽放廊坊,谱写法治线上的温暖“女性之声”

2018-07-04 11:28:23 来源: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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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群团工作改革和全国妇联“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组织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从2015年开始,省妇联权益部以“妇联搭台,协会唱戏”的运行模式,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等三家协会共同组建了“木兰有约”讲师团,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被评为“省直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集体”和“河北十大法治人物(群体)”。实现了妇联得帮手、协会组织得成长、广大妇女群众得实惠的“三赢”局面,成为我省普法宣传的响亮品牌。

三年来,“木兰有约”依托“妇女讲习所”、“妇女之家”等平台,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奔走普法,全省已有1000多名“木兰”参与其中,开展了700多场“木兰有约”法治讲座,受众达60余万人。在我省各地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推进过程中,涌现出了很多先进的典型和优秀的做法,扎扎实实让广大妇女群众享受到了实惠。

在廊坊,有这样一群热心普法宣传的人,她们是女检察官、女法官和女律师,她们崇尚法治、执法办案经验丰富。

三年多来,她们在广大社区、工厂、农村、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三人谈法治的讲座形式,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培养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观念,并逐步向全社会扩展,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实现伟大中国梦,发挥女性法律工作者的绵薄之力!

精心组织、协调联动

为深入推动“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廊坊市妇联联合廊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发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避免了被动的组织活动。各单位以联合发文为依据,将活动开展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提高各地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主动参与、凝结共识

廊坊市“木兰有约”法制宣讲团成员不计个人得失,不要报酬,一心为广大妇女提供最好的服务。作为法检律工作人员,每人都有繁重的工作在身,特别是这些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在工作之余还有繁重的家庭重担,需要她们全身心地照顾父母子女、承担家庭生活,但她们在收到开展“木兰有约”宣讲活动的通知后,义无反顾地走上法治宣讲的讲台,带着美丽大方、自信真诚的微笑,向广大受众宣讲法律知识,为她们送去法律大餐,送去精神食粮。

认真筹备、反响热烈

为避免课件的单一化,让广大受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参加讲课的法检律老师们经常抽时间在一起编写课件,进行演练,把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处理案例及时填补进课件,增强课件的说服力、影响力。把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作为教育广大受众的最好教材,让广大受众容易接受,从而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法制宣讲、效果显著

近年来,“木兰有约”法制宣讲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为依法治国贡献巾帼力量。截止目前,廊坊市共组织法治宣讲活动93场,参与宣讲活动的女法官有47人、女检察官有39人、女律师有31人,受众达107000余人。

责任编辑:赵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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