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你的婚姻家庭护航,这个高峰论坛有亮点!

2018-06-22 09:45:05 来源: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日前,由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北省法学会、河北瀛冀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构建幸福婚姻,创造美好生活——婚姻家事法律高峰论坛”在石家庄举行。河北省妇联权益部、团省委、石家庄市律协、石家庄市少保中心应邀出席论坛,与专家、学者共70人就婚姻家庭法律问题进行专题演讲和主旨对话。

本次论坛以民法典的编纂为契机,通过联合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对婚姻法前沿问题及2017年河北省基层人民法院发布的4450份离婚判决书进行分析研究,解码婚姻中常见法律问题,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婚姻家庭财产制度、离婚纠纷中各方当事人及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探讨,积极寻求可行性解决方案。

快来听听“大咖”们的独到见解。

 河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郭丽萍

她强调:家是要讲感情的,也是要讲法的,家庭成员之间也要遵守法律规范。《反家暴法》的出台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认知,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从分析数据看,虽然因家庭暴力提出离婚的不少(1042件),但经法院认定家庭暴力成立并判决损害赔偿的却只有3件,这说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特别是证据标准应当与其他民事案件加以区分,今后有待法院等部门共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 田韶华

田教授强调了婚姻住宅的使用功能和对婚姻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提示对配偶利益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她通过比较法分析,介绍国外对非产权方配偶的具体保护制度,包括居住权、同意权以及离婚后的照顾和保护,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制度的不足,为我国的婚姻法司法实践和立法完善提供有效参考。

田教授表示,在家庭价值日益多元化的当下中国社会,婚姻法不仅是裁判的依据,同时也起着正确引导人们的婚姻观念及婚姻模式的作用。

石家庄铁道大学教授 薛静

薛教授通过古今对比,阐释了伦理道德、文化传统、法律制度三者之间的内在渊源和逻辑关系,对应不同社会阶段婚姻关系的特点,分析性别认知对婚姻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她认为,现代婚姻法律制度在强调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但文化传统和社会观念并未同步发展到位,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何适应时代发展,进行制度变革,平衡两性关系,建立和保持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是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

河北师范大学教授 林葆先

林教授结合离婚大数据分析报告,从离婚原因入手,提出对婚姻法判决离婚条件的深度思考,究竟作为离婚判决核心标准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如何认定,琐事争吵能否成为判决离婚的关键理由。

林教授表示婚姻法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应当充分重视婚姻关系的伦理性特点,不断推进家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比如离婚冷静期、离婚问卷测试等,举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矛盾,保持婚姻关系的美好和幸福。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赵德勇

他结合民法典的编纂介绍婚姻家庭法的独特性,对家庭是否能成为一类独立的民事主体、夫妻财产分割时配偶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应当如何操作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他建议高校、律所、法院、妇联等多部门应当开展深度合作,理论研究结合实务经验,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论坛开启了多部门合作、集合多领域专业人才作为“智库”的模式,并希望建立高校、律所、法院等部门间更加广泛的深度交流沟通机制。

省妇联提出,希望各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性别平等视角,回归婚姻本质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促进建立和谐平等幸福的家庭关系,以家庭小平安促进社会大平安,共同为创建“法治河北”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赵宏梅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